【临床试验招募】【胃癌】金妥昔单抗联合紫杉醇治疗晚期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
招募标准
金妥昔单抗是一款雷莫芦单抗的“Me Too”药物,作用机理相似,疗效也相似,同属于抗血管生成类药物。目前,金妥昔单抗联合紫杉醇治疗晚期及转移性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的临床试验正在开展中。 |
入排标准
二、主要入选标准
1.年龄 18-75 周岁(包括边界值),男女不限 |
2.经组织学诊断的晚期或转移性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且 既往接受过含铂类联合氟尿嘧啶类药物一线化疗期间或治疗结束 后 3 个月内疾病进展 |
3.根据 RECIST1.1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
4.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 体力状况评分为 0 或 1 分 |
5.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预期寿命至少为 3 个月 |
6.骨髓储备基本正常:血红蛋白 HB≥90g/L,中性粒细胞计数 NC≥1.5×109/L,血小板计数 PLT≥80×109/L |
7.肝功能基本正常:ALT≤2.5×ULN,AST≤2.5×ULN, TBIL≤1.5×ULN(肝转移患者 ALT≤5×ULN,AST≤5×ULN, TBIL≤3×ULN) |
8.肾功能基本正常:肌酐≤1.5×ULN,或当肌酐>1.5×ULN 时, 内生肌酐清除率>50ml/min |
9.凝血功能基本正常:INR≤1.5×ULN,APTT ≤1.5×ULN |
10.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药后的 3 个月期 内,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女性入组时血妊娠试验阴性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抗血管生成类药物或紫杉醇治疗者 |
2.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大分子靶向治疗、免疫 治疗、内分泌治疗等系统性抗肿瘤治疗(非抗血管生成类药物或 紫杉醇) |
3. 筛选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治疗。 |
4. 丙肝抗体(HCV-Ab)、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抗体(Anti-HIV) 及抗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 性且 HBV DNA 拷贝数>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 |
5.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动脉血栓或深静脉血栓史,或研究者判断筛 选前 2 个月内有大于等于 3 级的出血事件或研究者判断有出血风 险者 |
6.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病史 |
7. 确诊的脑转移肿瘤患者,但研究者判断临床状况稳定者除外 |
8. 筛选前 12 个月内有腹瘘、胃肠穿孔、腹腔内脓肿 |
9. 未愈合的伤口(≥2cm)、粘膜严重溃疡或骨折没有完全愈合 |
10. 正在使用抗凝药物或抗血小板药物等 |
11.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滥用史 |
12. 既往对抗体类重组蛋白药物有严重超敏反应或输液反应者 |
13.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
14.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