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招募】泽璟生物ZG19018临床试验
招募标准
泽璟生物ZG19018临床试验,ZG19018片治疗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耐受性、安全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剂量递增及扩展的Ⅰ/Ⅱ期临床试验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考察ZG19018治疗至少经一线标准治疗失败、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的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考察在设定剂量中可能出现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和最大耐受剂量;
2、研究推荐剂量下低脂饮食对ZG19018代谢的影响;考察ZG19018治疗经至少一线标准治疗失败的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晚期结直肠癌及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1、考察ZG19018治疗至少经一线标准治疗失败、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的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2、考察ZG19018治疗至少经一线标准治疗失败、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的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的有效性;
3、探索ZG19018的II期推荐剂量以及ZG19018在人体的代谢途径;
4、考察ZG19018治疗经至少一线标准治疗失败的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晚期结直肠癌及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
5、分析潜在的生物标志物与疗效的关系。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其它 其他说明:I/I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出入排标准
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对本试验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性别不限。
3、经组织/细胞学证实的患有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性晚期实体瘤受试者:
(1)剂量递增及低脂饮食对ZG19018药物代谢影响研究阶段:为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具有可评估病灶、转移性或局部晚期、不可根治性切除的至少经一线标准治疗失败、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的KRAS G12C突变型晚期实体瘤患者。接受KRAS G12C突变型晚期实体瘤患者入组前5年内的研究中心和院外肿瘤组织KRAS G12C检测结果,及血液、胸腔积液或其他含有癌细胞或DNA的样本中KRAS G12C检测结果;
(2)扩展研究阶段,KRAS G12C检测结果仅接受第三方中心实验室检查结果:
①非小细胞肺癌队列:为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具有可测量病灶、转移性或局部晚期、不可根治性切除的、经至少一线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且肿瘤组织等基因检测为KRAS G12C突变;
②结直肠癌队列: 为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具有可测量病灶、转移性或局部晚期、不可根治性切除的、 经至少二线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且肿瘤组织等基因检测为KRAS G12C突变;
③其他晚期实体瘤队列: 为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具有可测量病灶、经至少一线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且肿瘤组织等基因检测为KRAS G12C突变。
4、体力状况评分( Performance Status, PS) ECOG 0或1分。
5、具有适当的器官功能,符合以下标准:
●血红蛋白(Hgb)≥ 90g/L;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5倍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 ULN),如果发生肝转移,AST及ALT≤ 5倍ULN;
●总血清胆红素≤ 1.5倍ULN;
●血清肌酐≤1.5倍ULN,或者肌酐清除率≥ 50mL/min(Cockcroft and Gault公式);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倍ULN,且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1.5倍ULN。
6、既往治疗距离首次研究药物给药的时间:
(1)重大手术治疗结束时间>4周;
(2)放射治疗结束时间>4周;
(3)之前>4周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化疗或生物治疗(包括单克隆抗体),或连续或间歇接受小分子治疗或任何其他研究药物;
(4)之前> 6周内接受过有重大延迟毒性的细胞毒性药物,如亚硝基脲类和丝裂霉素C;
(5)之前>4周内接受过免疫肿瘤学治疗,例如CTLA-4、 PD-1或PDL1抑制剂。
7、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需控制,其定义为毒性(脱发、 ≤2级的周围神经病变除外)消退至≤1级( 周围神经病变仅限结直肠癌队列的剂量递增阶段)。
8、预计生存时间大于3个月。
9、男性受试者和女性受试者(除非为绝经后、手术绝育)及伴侣,均必须在研究药物使用期间及末次给药后60天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排除标准
1、既往任何时间曾接受针对KRAS G12C突变的抑制剂,例如AMG510、MRTX849等(剂量递增阶段可接受既往使用KRAS G12C抑制剂不超过7天且停用药物距首次给药大于1个月)。
2、筛选期和影像学评估前,经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检测发现存在未经控制的活动性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灶。
3、入组前12个月内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史的患者,如癫痫发作、脑血管缺血/出血、瘫痪、失语、中风、严重脑损伤、痴呆、帕金森病、小脑疾病、脑器质性综合征、精神疾病或任何伴累及中枢神经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4、除原发肿瘤外同时存在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既往有恶性肿瘤史,疾病已治愈≥5年的患者可以入选。
5、心脏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ECHO);纽约心脏协会(NYHA)III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
●需要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包括经两次心电图( ECG)测量的平均QTc间期≥480ms(QTcF= QT/(RR^0.33));
●不稳定型心绞痛;
●给药前6个月内有过心肌梗死;
●有临床意义的瓣膜病;
●肿瘤累及心房或心室者;
●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心脏疾病。
6、筛选时存在严重的肺部疾病如肺栓塞、间质性肺病,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进入本研究的的活动性肺部感染及其他活动性感染者。
7、存在任何显著的临床或实验室异常,研究者认为影响安全性评价者,如:无法控制的糖尿病、患有高血压且经治疗无法下降到以下范围内者(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慢性肾病、甲状腺功能异常(仅通过激素替代治疗可以控制者,可以入组)等。
8、患有未控制的需要临床干预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腹水。
9、患有活动性上消化道溃疡、明显呕吐、慢性腹泻、肠梗阻、吸收障碍或其他已知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清除疾病的患者。
10、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有消化道出血或筛选时连续两次便隐血检查均为阳性(胃癌、结直肠癌等消化道恶性肿瘤除外);。
11、异体骨髓或实体器官移植史。
12、筛选前6个月内有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史者。
13、在筛选期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的女性受试者。
1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HIV1/2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需进行确诊试验,确诊试验阴性者可以入组) 、 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期(HBsAg阳性且HBV DNA>2000 IU/mL)或活动性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者。
15、需同时服用可能延长QTc间期的药物的患者。
16、已知对试验中所用制剂成分有超敏反应史者。
17、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个月内参与其他干预性临床研究,接受过活性试验药物治疗,或在整个研究期间有意参与另一项临床试验或接受方案规定之外的抗肿瘤治疗者。
18、给药前2周内及研究期间受试者合并使用已知是CYP3A4的强抑制剂和/或强诱导剂药物。
19、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