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招募】TQ-B3101胶囊治疗ROS1阳性非小细胞肺癌的疗效性和安全性
招募标准
登记号:CTR20191078
适应症:ROS1阳性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通俗题目:TQ-B3101胶囊治疗ROS1阳性非小细胞肺癌的疗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专业题目:评价TQ-B3101胶囊治疗ROS1阳性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疗效和安全性的II期单臂、多中心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TQ-B3101-II-01;版本号2.0
临床申请受理号:企业选择不公示
药物名称:TQ-B3101胶囊
药物类型:化学药物
1、试验目的
评价TQ-B3101胶囊单药治疗ROS1阳性NSCLC受试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试验设计(单选)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试验分组
试验药序号名称用法
1TQ-B3101胶囊胶囊剂:规格50mg/粒、100mg/粒; 服用方法:推荐300mg每次,口服,1日2次;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28天为1个周期。 剂量调整:250 mg每次,口服,1日2次;200 mg每次,口服,1日2次
对照药序号名称用法
1无无
入排标准
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1性别不限;年龄(截止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18岁;
2ECOG 体力状况:0~1分;预计生存期超过3月;
3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4通过组织学或细胞学证明诊断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依据第八版TNM 分期标准); 注:如检测样本为胸水,则仅认可胸水包埋病理结果;
5筛选期受试者需提供ROS1阳性( NMPA批准的 ROS1 RT-PCR检验试剂盒)书面报告,或在入组之前提供诊断时/后获取的肿瘤组织学标本(包括细胞蜡块)、活检组织标本送中心实验室进行ROS1检测(RT-PCR检验),检测结果确认为ROS1阳性;
6既往接受过不超过2个化疗方案; 注:如使用超过2个化疗方案,则筛选期需再次进行活检,检测结果需确认为ROS1阳性( NMPA批准的 ROS1 RT-PCR检验试剂盒)。
7距离首次研究用药前28 天内,经影像学证实,至少有一处脑部病灶除外的可评价的靶病灶(参照RECIST1.1 标准进行评价);
8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 (1)血常规(14 天内未输血):HB≥90g/L;ANC ≥1.5×109/L;PLT≥100×109/L; (2)血生化: TBIL≤1.5 倍ULN、无肝转移时ALT 和AST≤2.5 倍ULN,若有肝转移,则二者≤5 倍ULN; 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计算值≥5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男性受试者:CLcr =[(140-年龄(岁)×体重(kg))/[72×血清肌酐(mg/dL)]];女性受试者:CLcr=0.85×男性受试者的CLcr); (3)多普勒超声: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9女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已行手术绝育; ②已绝经者,停经至少1 年以上; ③具有生育能力,需满足下列条件; 入组本试验前血清妊娠检查结果阴性;整个研究期间至末次用药后6 个月,同意采取一种被认可的方法避孕(例如:口服避孕法、注射避孕法或者植入的、有屏障作用的避孕方法,杀精剂和避孕 套,或者宫内避孕器)。 男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已行手术绝育; ②须在整个研究期间至末次用药后6 个月采用一种被认可的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既往检测结果或者筛选期检查证实为组织学或者细胞学EGFR (+);
2既往接受过克唑替尼或任何其他已经获批上市的或正在进行临床研究的ROS1抑制剂治疗;
3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全胃切除、慢性腹泻和肠梗阻)者;
45 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除外[Ta(非浸润性肿瘤),Tis(原位癌)和T1(肿瘤浸润基膜)]
5既往有高血压危相、高血压脑病病史;或未控制的高血压(服用降压药后,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6具有临床意义的,未获控制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QTc 间期异常(≥ 470 ms)或心电图检查异常且经临床医生判 断有临床意义者;须用药物干预的心律失常(CTCAE v5.0≥2 级)或传导问题;
7治疗前两周接受过外科大手术、抗肿瘤治疗(如:化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针对靶病灶的放疗等),四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8有已知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软脑膜 疾病的受试者; 注:除非无症状,或接受过治疗且稳定。在脑转移治疗后至少2 周未发现新发脑转移或脑转移扩大的影像学证据,并在研究治疗 开始之前停止了类固醇或抗惊厥药物治疗至少14 天;
9筛选期证实HCV阳性、HIV阳性、活动性梅毒阳性、或HBsAg阳性,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滴度>正常值上限且经对症治疗后稳定时间<14天的受试者,或有干细胞、器官移植史者;
10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11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受试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者。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试验:111人;
实际入组人数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