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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招募】伯瑞替尼临床试验

  • 试验分期:Ⅰ期
  • 适应症:
  • 靶点: c-MET
  • 招募人数:
  • 招募地点:
  • 招募标准

      伯瑞替尼临床试验,非小细胞肺癌罕见基因C-MET靶点基因融合突变靶向抑制剂药物临床试验招募中

    博瑞替尼临床试验

      1、试验目的

      1)评估在 c-Met 异常的晚期 NSCLC 患者中考察伯瑞替尼单次和多次口服给药的耐受性, 确定 DLT、MTD 及 II 期推荐剂量(RP2D);

      2)确定伯瑞替尼单次和多次口服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3)初步地评价伯瑞替尼的抗肿瘤活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 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18 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签署参加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书。2.年龄在 18 岁及以上的男性或女性。

      3.经组织学证实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4.经研究中心实验室检测证实存在 c-Met 异常。

      5.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病灶(按 RECIST1.1 标准)。

      6.过去 4 周内未进行过系统的抗肿瘤化疗或放疗、免疫治疗、生物或激素治疗(靶向治疗在入选前 2 周完成);研究治疗开始前必须已从既往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 I 级水平。

      7.ECOG 体力状态分数 0-2。

      8.预期生存期≥3 个月。

      9.血液学、血生化和脏器功能正常。

      10.研究者判断依从性好,能按方案完成预定访视、治疗和实验室检查。

      排除标准

      1.不愿意提供血液或肿瘤组织样进行分子筛选。

      2. 先前曾经接受过 c-Met 抑制剂或 HGF 靶向性治疗。

      3. 发生有症状的,而且在神经学上不稳定的中枢神经系统 CNS 转移,或者需要增加类固醇剂量来控制 CNS 疾病。

      4. 不稳定或无法控制的疾病或与心功能有关或影响心功能的情形(如不稳定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 II 级]、未控制的高血压[舒张压> 85 mmHg;收缩压> 145 mmHg])或心律失常。

      5. 研究第 1 天前 6 个月内动脉血栓栓塞史(如中风、一过性缺血性发作或心肌梗死)。研究第 1 天前 6 个月内有出血或高凝性凝血障碍。

      6.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或胃炎。

      7. 有急性或慢性胰腺炎、胰腺手术的病史或者具有可能增加胰腺炎发生风险的危险因素。

      8. 血清钾、血清钙或镁超出正常值。

      9. 存在既往抗癌治疗未恢复的毒性,脱发除外。

      10. 可能增加毒性风险的任何合并的医学状况。

      11. 研究第 1 天前 4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如果抗肿瘤治疗为抗体治疗,间隔必须为 6 周。

      12. 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预防中央导管相关血栓形成的低剂量华法林(< 2 mg)除外。

      13. 在研究第 1 天前 4 周内进行过大手术。

      14. 已知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丙型肝炎病毒或慢性乙型肝炎感染试验阳性。

      15. 妊娠或在哺乳。

      16. 研究期间不能采用充分的避孕措施受试者。

      17. 目前参加另一项临床试验或在试验药物末次给药的 30 天内。

      18. 不能遵守所有方案流程。

      19. 受试者有任何种类的影响受试者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和/或依从研究流程的病症

    排除标准

      排除标准

      1.不愿意提供血液或肿瘤组织样进行分子筛选。

      2. 先前曾经接受过 c-Met 抑制剂或 HGF 靶向性治疗。

      3. 发生有症状的,而且在神经学上不稳定的中枢神经系统 CNS 转移,或者需要增加类固醇剂量来控制 CNS 疾病。

      4. 不稳定或无法控制的疾病或与心功能有关或影响心功能的情形(如不稳定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 II 级]、未控制的高血压[舒张压> 85 mmHg;收缩压> 145 mmHg])或心律失常。

      5. 研究第 1 天前 6 个月内动脉血栓栓塞史(如中风、一过性缺血性发作或心肌梗死)。研究第 1 天前 6 个月内有出血或高凝性凝血障碍。

      6.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或胃炎。

      7. 有急性或慢性胰腺炎、胰腺手术的病史或者具有可能增加胰腺炎发生风险的危险因素。

      8. 血清钾、血清钙或镁超出正常值。

      9. 存在既往抗癌治疗未恢复的毒性,脱发除外。

      10. 可能增加毒性风险的任何合并的医学状况。

      11. 研究第 1 天前 4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如果抗肿瘤治疗为抗体治疗,间隔必须为 6 周。

      12. 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预防中央导管相关血栓形成的低剂量华法林(< 2 mg)除外。

      13. 在研究第 1 天前 4 周内进行过大手术。

      14. 已知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丙型肝炎病毒或慢性乙型肝炎感染试验阳性。

      15. 妊娠或在哺乳。

      16. 研究期间不能采用充分的避孕措施受试者。

      17. 目前参加另一项临床试验或在试验药物末次给药的 30 天内。

      18. 不能遵守所有方案流程。

      19. 受试者有任何种类的影响受试者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和/或依从研究流程的病症

      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吴一龙

      学位:学士

      职称:教授

      单位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城市
     1 广东省人民医院 吴一龙 中国 广东省-广州市
     2 湖南省肿瘤医院 邬麟、李坤艳 中国 湖南省-长沙市
     3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胡晓桦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
     4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赵军 中国 北京市-北京市
     5 江苏省人民医院 郭人花 中国 江苏省-南京市
     6 北京协和医院 张力 中国 北京市-北京市
     7 浙江省肿瘤医院 范云 中国 浙江省-杭州市